为进一步拓宽住房保障覆盖面,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提升保障性住房资源使用效益,避免房源空置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根据《吴忠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配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待分配房源为涝河桥中心村、牛家坊中心村等片区空置保障性租赁住房,共计251套,具体房源明细见附件。
二、申请受理时限
申请受理期限自9月1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本批次申请。
三、准入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承租本批次保障性租赁住房:
1.年满十八周岁;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未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人才住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
四、所需材料
1.现场填写完整的《吴忠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
2.本市户籍人员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出生证、户口簿;
3.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本市居住证明,或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等合法就业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4.婚姻状况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按规定需补充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携上述申请材料,前往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审核室(政务服务中心8楼808室)现场填写并提交申请。
五、配租规则
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统一纳入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管理,按照年龄与楼层梯度匹配的原则,具体标准如下:
1.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申请人,可选择2楼住房;
2.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申请人,可选择3楼以上住房;
3.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申请人,可选择4楼以上住房;
4.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申请人,可选择5楼以上住房;
5.6楼住房不受申请人年龄限制,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选择。
上述年龄与楼层匹配规定可根据配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集中配租工作拟定于2026年10月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租金与租赁管理
1.本批次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差异化管理,按照同地段、同类型、同品质住房市场租金的80%标准确定,具体租金标准将于房源正式分配前向社会公布。
2.保障性住房申请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人及申请单位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承租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配租资格,纳入个人社会征信体系,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吴忠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及我市住房保障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53-2039991、2032256
受理地址: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808室
附件:吴忠市区空置保障性租赁住房明细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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