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古城中心村阁楼一期等9套保障性住房存在拖欠租金、保障对象死亡且无符合条件的续租人、违规占用等情形,根据《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规定,我局已依法通过短信、电话催告、下达整改通知、发布清退公告等程序,部分经民事诉讼判决执行后,相关当事人仍未在规定期限内腾退并清理物品。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与收益,近期我局联合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吴忠市公证处,对上述房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并全程公证,转移至指定场所保管。
现请相关权利人于2027年2月12日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认领地点办理领取手续。逾期未领取的,遗留物品视为权利人自愿遗弃,我局将依法予以清理,一切损失及责任由权利人自行承担。
认领地点: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10室)
联系电话:0953-2039991
附件:吴忠市区2026年第二批保障性住房强制清退明细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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