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指导下,市卫生健康委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各项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制。委党委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委主任任组长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各项目标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及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党委书记、主任马锐锋同志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召开党委会研究解决有关事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委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和年终效能目标考核内容,真正做到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了工作扎实推进。
(二)完善决策机制。一是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学习,厘清重大决策概念及范围。二是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严格做到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可能对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应评尽评。三是健全法律顾问机制。聘请宁夏昊德律师事务所胡彦梅、蒋春梅2名律师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咨询论证、法律指导、规范性文件审核等过程中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各项重大决策合法合规。
(三)健全民主机制。一是制定完善了《吴忠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委务会议制度》、《吴忠市卫生健康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积极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0年我委共收到人大建议7件(主办5件、协办2件),政协委员提案22件(主办18件、协办4件),内容涉及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家庭医生签约、人事改革、传染病防治、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民生工程、互联网+医疗服务、急救知识普及和健康产业等方面。截至目前,7件人大建议、22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提高行政效能,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着力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严格对照《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全面完成了吴忠市卫生健康委权力清单调整工作,并提交市委编办进行审核。
(二)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审批效率不断提升。将卫生健康委7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集中于政务大厅办理,其中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与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实行“两证合一”;门诊部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下放利通区卫生健康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时限比平均法定时限缩减三分之一。二是实行主动式卫生许可审批服务。疫情期间,编制、启用了窗口办件指南和业务手册,采取申请人电话咨询或登录网站下载信息、窗口人员主动帮助申请人补充完善申请时提交的必备材料的方式为复工复产公共场所办理卫生许可事项,受到被监督单位一致好评。三是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强。制定了“事先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管理措施,主动向社会公开;制定了《营利性医疗机构审批和执业医师注册等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新机制,推行全过程监督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大力开展医疗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按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截至目前,共录入行政许可公示信息1073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43条,双公示率100%。四是“双随机”抽检任务全面完成。2020年国家下达随机监督抽检任务565个,截至目前,完成538个(受疫情影响关闭27个),完成率95.22%,完结率100%,立案查处31件,罚款1.4万元。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治区“1+16”政策和吴忠市25条措施,制定了《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二是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严格落实《点点半全场关于公布保留和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的决定》(吴政发〔2019〕32号)文件,对6项保留、4项取消证明事项清单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按照《taptap正版下载入口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吴政办发〔2020〕39号)要求,对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市卫生健康委(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2020年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4件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规定、仍然适用、有效,建议保留。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扎实推进“三项制度”有效落实。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编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制定了相关制度、规范了执法用语、将行政执法信息按类别在政务服务网全面进行了公示;在政务服务大厅增设了咨询窗口、岗位公示牌及投诉举报等信息;采取“谁办案,谁录入”方式,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在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公示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编制了《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了音像记录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全过程音像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执法文书严格采用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统一范本,所有执法案卷均按照标准进行制作、管理和保存。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明确规定所有一般程序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过卫生监督所法制审核机构(稽查科)审核后方可进行合议,合议形成决定后报卫生健康委法制审核机构(法规与监督科)复核后由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审批,重大案件须在一般程序案件审核的基础上报委党委会议研究后审批,确保了每个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截至目前,我委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发生。
(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从制度建设、履行职责、回应群众诉求、队伍建设、责任追究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查找,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共查摆出的问题32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突出非法行医整治重点,重视举报线索排查,认真办理转办问题线索,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深入开展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910家,立案处罚59起,罚款金额30.815万元。强化医疗美容机构监管重点,加强生活美容场所日常巡查,以举报线索为抓手,加大医疗美容行业乱象整治,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服务市场损害消费者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包括非法医学美容)24件,罚款15.66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7万元。
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严格落实“周学月讲季评”定期学习评价考核制度。充分利用周一理论学习日、中心组学习日等,采取领导带头讲,科室负责人主动讲、新入职人员学习讲的方式加强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截至目前,机关共组织法律培训班2期,集中学法26次,组织法律知识测试2次,参考率达100%,平均成绩均在90分以上。二是“法律八进”主题活动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结合扶贫帮困深入红寺堡区柳泉乡沙泉村、甜水河村、大河村开展健康扶贫、送医送药、大型义诊等活动9场次;结合社区共建深入利通区金星花园、绿地园小区、明珠公园、东郊市场等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9场次;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重阳节”“7·11世界人口日”等宣传日、宣传月、宣传周深入机关、社区、企业、医院开展宣传活动26余场次;利用微信公众号(健康吴忠)推送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健康科普知识等信息52余条,全面提升普法效果。三是顺利完成市“七五”普法考核验收组对我委2016—2020年普法工作的验收。
(二)矛盾纠纷持续有效化解。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深入排查并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隐患,及时梳理不稳定因素,建立预防控制机制、医调结合机制。截至目前,受理12345投诉174起,完成上级交办件 6件,12320转办件2 件,舆情信息 13(重复件1件)件,群众来电来访投诉 102件,各类信访件累计 297件,5件正在办理中,其他信访件均妥善化解。
(三)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组织召开了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度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了重点工作内容。对卫生健康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共梳理出涉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危害正常医疗秩序、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质资格许可等领域的联合惩戒措施4项,健全了工作依据。组织开展了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共评选出疫情防控“诚信之星”集体6个、个人119个。
(四)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印发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全系统开展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不断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开展。
2020年,我委上下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充分、领导到位、措施有效,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但还存在着基层单位法治工作的主动性和开拓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执法单位“三项制度”落实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2021年,我们将结合国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求实效,全面履职尽责,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全面提升综合监管水平。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国家抽检任务落实,将国家随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督工作统筹安排,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升办案质量和数量,进一步提高综合业务能力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重点行业、高危场所和关键环节,切实抓好打击非法行医、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控监督职责,及时发现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持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三同时”落地、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借力“互联网+医疗”效应,在坚持发挥普法传统阵地优势的基础上,创新符合实践要求和时代特征的普法宣教新举措。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与督促指导职能,切实抓好“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和牵头推进、规范指导和监督考核,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督促各业务科室和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卫生健康普法合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新常态。
(三)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切实拓展宣传教育方式。加大对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法治宣讲教育工作的指导,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吸引力、感染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信用承诺制度,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促信思路,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公共场所信用教育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完善信用修复工作。
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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